各学院:
我校2023届本科学生毕(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评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就时间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工作相关时间安排
本次对毕业班学生的毕(结)业、学位授予资格评审仍分两批进行。
本学期在修课程成绩苏州理工学院于第15周周三(5月31日)下午5点以前已全部评定提交完毕的学生参加第一批评审。第一批评审各学院上报学生毕结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数据的截止时间是第16周周四(6月8日);
本学期在修课程成绩张家港校区于第16周周三(6月7日)下午5点以前已全部评定提交完毕的学生参加第一批评审。第一批评审各学院上报学生毕结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数据的截止时间是第17周周四(6月15日);
请各学院抓紧督促有毕业班学生且已结束教学活动课程的任课老师录入提交成绩。
苏州理工学院第一批评审学生延长学制申请截止时间是第15周周三(5月31日)上午11点;张家港校区第一批评审学生延长学制申请截止时间是第16周周三(6月7日)上午11点,苏州理工学院、张家港校区第二批评审学生延长学制申请截止时间是第19周周五(6月30日),过时不再受理,请相关学生填写《延长学制申请表》。
达到结业条件不愿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需填写《结业申请表》,若未主动申请结业但审查结论是结业的,请学院按系统审核结论处理。
仅达到肄业条件不愿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需填写《主动申请肄业审批表》,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于本学期末将表格统一交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科;若未主动申请肄业但审查结论是肄业的,将要按照退学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肄业有两种:一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结业标准,二是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达到结业标准且又未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
请各学院根据公布的毕业学位工作进程安排,将毕业、学位初审结果向学生通报、公示(默认毕业设计课程通过的初审结果)。
二、毕业审查工作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77号)文件规定: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按四年制标准制定本科培养方案。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若愿继续在校学习,应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可延长学习时间;学生具有我校学籍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不含专升本专业)。学生休学的总时间不得超过2年(休学时间不计入学籍年限)。
2017级及以前学生在校学籍年限已达6年(休学时间不计入学籍年限),本次毕业审查时,已申请延长学制学生的暂做待定结论。
请各学院进行审查工作时予以关注。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教学工作部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